依照教育部要求,现将有关调取人事档案(以下简称“调档”)和寄送体检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档事宜
1.调档对象
被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考生
2.调档时间
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2022年5月25日前调入拟录取学院。学院将根据收到档案时间,分批在学院网站公布。
3.调档要求
(1)调档函(见附件1),请考生在拟录取学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拟录取学院。
(2)应届硕士毕业生,若在5月25日前人事档案无法按时寄达,须提供“应届硕士毕业生档案审查证明”(见附件2),并在5月25日前按调档函上地址寄往或送达拟录取学院。
(3)档案(含档案审查证明)没有按时寄达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并将档案退还原单位。
注:人事档案寄送请务必按档案寄送要求进行,确保安全、及时。
二、寄送体检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事宜
1.须寄送对象
被我校拟录取的所有全日制博士考生。
2.寄送时间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表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应于2022年5月25日前寄至拟录取学院。学院将对考生的体检结果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3.注意事项
(1)若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无法开具函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考生应及时联系拟录取学院说明情况。学院可结合工作实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灵活采取“面谈”、“电话外调”、“档案审查”等方式对该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体检要求请见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复试细则相关内容。
(3)体检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寄达的人事档案将退还原单位。
三、签订定向协议事宜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请下载“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协议书共一式四份,请将乙方、丙方需填写内容、签名、盖章事宜办完后,务必在5月25日前邮寄或递交至各拟录取学院。
四、其他事宜
1.拟录取考生,报教育部录检,录检通过的考生经教育部批准后正式录取。
2.正式录取考生,预计在7月中旬通过EMS寄发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和联系电话以报名时的邮寄地址和手机等联系信息为准;确有变更的,请及时联系拟录取学院修改)。
3.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党团关系、户口等毕业转接手续,须等教育部审核批准正式录取之后持正式录取通知书办理。具体办理事宜和要求,将在寄送的“入学须知”中说明,请考生按要求办理,并在入学报到时将户口、党团关系交录取学院。
五、各招生学院材料接收地址:
机械工程学院: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谢老师, 0571-86878657。
77779193永利官网: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77779193永利官网,胡老师, 0571-86915127
通信工程学院: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何老师,0571-86915152
自动化学院: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学工办 ,杨老师, 0571-86878651
计算机学院: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一教309,滕老师,0571-86919091
理学院: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理学院,邱老师, 0571-86919032
管理学院: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9-421,姚老师,0571-86919074。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吴老师,13758268604(手机)
附件1:2022年待录取考生调档函(参考模板).doc.doc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