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杭电研[2018]226号)文件有关规定,研究生应根据各学位点硕士培养方案要求完成社会实践、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方能获得相应学分。现将2019级硕士研究生的社会实践、专业实践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培养研究生独立工作能力和表达能力、深化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学科特色各学院具体可采用工程实践或教学实践等多种形式,根据2019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硕参加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的安排,必须任务明确,由专人指导。社会实践结束后,由硕士研究生本人填写《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见附表1),经实践指导教师写出评语,评定成绩,送交所在学院审核、存档。
各班学习委员第五学期开学两周前将《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见附表1)纸质版、《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交学院研究生秘书郭老师(会提前提醒学委)。
附件:
2.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3.2019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二、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和监督硕士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对专业学位硕士生教育工作进行审核评估的基础材料,也是学校对硕士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基本文件。
专业实践通常安排在第三学期开始。请各学院安排部署好本学院2019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由导师指导研究生填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5),计划表须经校内外导师(校外导师应在聘任期限内)、实践单位和学院审核后交给研究生秘书存档,之后,研究生方可按计划进行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环节的考核细则已经发布。在实践结束时,研究生撰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附件6),由学院与实践单位联合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方能进入论文环节,并以实践课题作为论文选题,开展论文工作。
各班学习委员第五学期开学四周前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附件6)纸质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交学院研究生秘书郭老师(会提前提醒学委)。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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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