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3月14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第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张乐等11人博士学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3月17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止。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意见。提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86919142 办公地点:行政楼208
经3月14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第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张乐等11人博士学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3月17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止。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意见。提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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