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
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水平,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杭电研〔2022〕50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我校2021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2、办理保密手续且未解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具有副高及以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原则、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评选原则、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按照《评选办法》的规定执行。其中,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均为B以上,且至少有3个A;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均为B以上,且至少有1个A。优秀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应为优秀。科研成果特别优秀的学位论文,可以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评选比例:
1、各学院推荐人数博士不限,硕士不超过本学院2021年度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数的8%。
2、优秀论文培育基金项目验收成绩为优秀的论文,直接确定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不占用学院指标。
(四)评选时间:
各学院于5月6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wb@hdu.edu.cn,其中《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提交盖章扫描版,《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提交盖章扫描版和Excel表格,学位论文、相关佐证材料提交pdf版。
材料包括: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学位论文;
3.相关佐证材料;
4.《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学院根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代行其职的学术委员会)的表决结果进行排序。
特此通知。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2022年4月15日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