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结题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尹川发布时间:2021-10-11浏览次数:358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现对我校2020年立项的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结题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流程

分为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个步骤

(1)各项目负责人需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平台网址:www.ky.zjedu.gov.cn)提交有关结题材料(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1)。

(2)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结题报告和详细的证明材料),于2021年11月1日前交研秘郭老师处(2中341).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结题成果的时间界定为立项后至递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前止。


(二)不同类型成果,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不予结题的情况

1.提交的成果形式、数量未达到立项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

2.提交的成果内容明显与项目研究无相关性;

3.论文未正式发表(含录用通知、清样稿、网上打印稿);

4.标注的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页的刊号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找不到。

 

附件: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doc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附件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立项名单.xlsx

 

  联系人:洪老师  86919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