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现对我校2020年立项的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结题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流程
分为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个步骤。
(1)各项目负责人需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平台网址:www.ky.zjedu.gov.cn)提交有关结题材料(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1)。
(2)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结题报告和详细的证明材料),于2021年11月1日前交研秘郭老师处(2中341).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结题成果的时间界定为立项后至递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前止。
(二)不同类型成果,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不予结题的情况
1.提交的成果形式、数量未达到立项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
2.提交的成果内容明显与项目研究无相关性;
3.论文未正式发表(含录用通知、清样稿、网上打印稿);
4.标注的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页的刊号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找不到。
附件:
附件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立项名单.xlsx
联系人:洪老师 86919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