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779193永利官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和本硕博一体化培养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工作目标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杭电教【2021】131号)》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本科生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杭电研【2020】137号)的规定,为加大77779193永利官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77779193永利官网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学院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育、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成员人数须为奇数,且不得少于七人。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实施。
第三条 推荐类别
(一)普通推免生;
(二)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
(三)本校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的推免生。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以上推免生类别中选择一类且只能选择一类提出申请,多报无效。
第四条 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二)资格条件
推免生除要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应类型的资格条件。
1、普通推免生
(l)普通专业学生的大学英语四级500分及以上,或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
(2)截至第六学期,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内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同时前六学期所修全部课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注1位列专业前20%。
注1:本文所指的平均学分绩点均按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要求计算。
2、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
(1)普通专业学生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6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相对等的水平要求。
(2)截至第六学期,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内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同时前六学期所修全部课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前50%。
(3)须获得以下标志性高水平创新成果注2之一:
学校认定且代表学校参加的学科竞赛获奖注3(以团队获奖的,排序前三名的可以申请);或以第一作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授权;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一级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期刊注4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出版社注4出版学术专著;或为其他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
(4)须经三名本校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学生申请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公示(公示期至少3天)。
注2:相关成果须与申请专业相关,获得成果时间截止当年8月31日(含)之前,学科竞赛应有获奖证书或主办单位正式发文,论文为公开发表,专著为正式出版,专利授权须有授权书。
注3:学校认定学科竞赛及获奖等级: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及其专题邀请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银奖及以上;在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获得金牌及以上等,由教务处负责认定。
注4:学校认定的期刊和出版社以及级别,以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最新规定为准。
3、本校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的推免生
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杭电教【2021】131号)》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本科生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杭电研【2020】137号)的规定,本学院具备本硕博一体化推免生的推荐资格。本院所有符合普通推免生资格条件或学术专长生资格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获得资格的学生需参加接收博士点所在学院组织的遴选程序,确定最终遴选资格。
第五条 推荐依据与标准
(一)普通推免生和特殊学术专长生的推荐依据与标准
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评分的排名是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重要依据,综合评分计算办法详见附件。
(二)本硕博一体化推免生的推荐依据与标准
符合普通推免生资格条件或学术专长生资格条件,综合评审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计算办法详见附件。
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评分评定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学生思想品德鉴定作为推免生遴选首要依据,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第六条 推荐工作程序
(一)根据学校领导小组下达的当年推免生总名额,以及学校规定的普通推免生与有特殊学术特长的推免生比例,确定学院的推免推荐名额并报学校备案。对特殊学术专长生按不超过学院推荐总名额4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数),予以优先推荐。
(二)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推荐工作计划及日程表的安排确定本学院的工作计划,向应届毕业生进行宣传并接受学生报名。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普通推免生和学术特长推免生的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申报本校本硕博一体化培养推免生的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硕博一体化培养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申报人需提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相关成绩证明(包括在校成绩单,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
3.各类成果的证明材料(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奖惩情况证明材料;发明专利证书;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目录页上要标明自己名字所在位置;学术专著原件;排名第一的其它高水平创新成果证明材料)。
4.申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还需提交本校本学科三名教授的联名推荐信。
5.学生所填信息和提供材料须准确真实,申请时应承诺在获得学校推免资格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造成推免名额浪费者,将作为非诚信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6.每位学生按推荐类别限报一项,符合多个类别推荐条件的学生须慎重选择,一旦提交不得更改。
7.本校本硕博一体化培养的推免生,申报时还需提交“不放弃本硕博一体化培养资格”承诺书原件。
以上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统一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封面写明材料目录,档案袋内的材料要按照目录顺序排列。材料提交截止后,不可补交,逾期不处理。
(四)普通推免生、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由所在学院进行综合考核。本硕博一体化推免生由接收博士点所在学院进行遴选。
(五)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普通推免和学术专长推免的学生的平时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及研究与创新能力复核,并计算出推免生的综合评分(计算办法参见第八条),按普通推免生、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两类分别进行综合评分按从高到低排序后,在学院内向学生公示名单。经过3天公示期,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
(六)对普通推免和学术专长推免生申请材料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根据推荐名额,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依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予以分类推荐排序,同时按实际推荐名额1: 0. 5比例上报候补名单。
(七)各类别推荐名单经教务处审核后,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最终推荐名单(公示期为10天)。对有异议的学生,查明情况后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八)若学院推荐人数不足当年推荐名额,则由学校根据推荐名额分配原则统筹调配多余名额;因学生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推荐人数不足的,在时间允许情况下可在本学院候补名单中补足,如本学院不能补足的,则由学校统筹调配。
(九)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十)推免生按教育部要求和招生单位有关规定须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参加复试及录取等工作。
第七条 其他规定
(一)推免生如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经查实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者;
3. 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者;
4. 已被接收单位录取,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5. 申请出国留学者。
学院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立即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放入其档案中,同时取消其后续的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二) 推免工作完成时间严格按教育部当年通知要求执行。
(三) 对已获得推免生录取的学生,学校不再提供出国留学成绩证明以及本科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服务。
(四) 纪检监察室对推免工作进行监督。对学院或学校推免工作有异议或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者,可按学校相关规定向纪检监察室提出举报或申述。
第八条 推免生综合评分计算办法
(一)普通推免生
1. 综合评分=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5分制)•60+综合评审成绩(满分100分)
2.综合评审成绩计算方法
非本硕博一体化普通推免生综合评审成绩=五门专业基础课(电路与电子线路1、数字逻辑电路、电路与电子线路2、信号与系统、通信电路与系统)的平均成绩*0.7+科研创新积分(满分20分)+综合素质积分(满分10分)。
参与本硕博一体化遴选的普通推免生综合评审成绩=五门专业基础课(电路与电子线路1、数字逻辑电路、电路与电子线路2、信号与系统、通信电路与系统)的平均成绩。
综合评审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含))不予推荐,所有申请者的综合评分材料须完整保留。
3. 综合素质积分认定标准及原则(最高按10分计,限申报3项)
(1)社会工作(按担任过的最高职务计算、担任职务时间不少于半年):
(a)学院学生会部长、科协部长,院级(含)以上社团负责人(官方注册):1分;
(b)学院学生会副主席、学院学习先锋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学院科协副会长、学生党支部副书记、班长、团支书:2分;
(c)学院学生会主席、学院团委副书记、学院学习先锋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学院科协会长:3分;
(d)校学生会部长、校学生会副主席:4分
(e)学校学生会主席:5分
(2)非科研性获奖与荣誉(不同类别可以累加):
(a)代表学院/学校参加各类文体比赛(不含集体项目)获得校级前三名的1分/项,地市级前三名的2分/项,省级前五名3分/项,国家级前十名的5分/项;
(b)获得校级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1分/项;获校级(不含)以上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3分/项。
(c)获得省级表彰的集体荣誉2分/项,国家级荣誉4分/项。
(d)其它未列入的非科研性获奖与荣誉,由学院工作小组另行认定。
(二)特殊学术专长生
1.综合评分=综合客观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0.6
综合客观成绩=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5分制)•60+科研积分(满分20分)*2
科研积分认定标准及原则依据本附件第三部分。
综合面试人数按综合客观成绩排序,非本硕博一体化的特殊学术专长生按推免名额的2倍入围。本硕博一体化的特殊学术专长生符合基础资格条件的即可入围面试。
学院成立面试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组织综合面试答辩,对学生取得的标志性创新成果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每位成员须签字,答辩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公开公示。
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含))不予推荐,所有申请者的综合评分材料须完整保留。
每个学科竞赛获奖团队限推一名特殊学术专长生,若获奖团队成员存在学院交叉的,则由教务处及相关学院组成联合审核小组,组织面试答辩。
(三)科研积分认定标准及原则
科研积分认定标准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生“科研育人”管理办法》(杭电教〔2020〕85号)相同。
科研积分认定原则:
1) 科研积分须在当年8月31日(含)之前获得。
2) 学科竞赛项目由教务处负责认定,科研项目由相关组织部门负责认定。学科竞赛的科研积分计算以参赛队为单位,每人均可计算满额积分,且原则上每队计分不超过5人。科研项目的科研积分计算以项目团队为单位,项目负责人计算满额积分,项目参与人员积分减半,且原则上项目计分人员不超过5人。同一年度的同一学科竞赛以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同一年度的同一科研项目以最高立项等级计分,原则上不累计计分;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分;同一项目跨年度再次获得更高级别奖项,计算差值予以累计。
3) 科研成果应与所学专业相关,以第一作者完成的成果方可计算科研积分,成果可累计计分。参与教师主编的教材须由教师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予以认定,专利须授权后予以认定,期刊及出版社认定级别以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最新规定为准。
4) 未列入表1的其他以第一作者获得的高水平创新科研成果,须经连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计算相应积分。
本实施细则从2021年9月开始执行,解释权属77779193永利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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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