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2021〕6号)和学校《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杭电防办〔2021〕7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平稳有序,结合我校研究生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现将开学相关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师生返校报到及上课时间安排
1、师生报到时间
教师自9月3日(周五)起正常上班,须严格遵守《2021年秋季学期教职工返校告知书》要求,落实返校工作安排;
各年级研究生分批返校,实行返校审核制,返校条件及报到流程等详见研工部发布的返校通知。
2、研究生新生培养计划制订
2021级研究生新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时间为9月1日-9月8日。
3、上课时间
研究生课程开课时间为9月13日。
二、课程教学安排
1、根据上级及学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生返校情况,任课教师须做好前四周课程线上线下同步教学或线上教学准备工作并于9月10日前完成在校网络教学平台(超星平台)建课工作。任课教师应提前准备线上教学资源(PPT、视频、电子教材等),熟悉各类线上教学平台的直播、讨论等功能,创建师生交流群,加强课程资源的建设与应用,创新课堂教学模式,保证教学质量。各研究生指导教师应积极指导研究生新生做好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工作。
2、根据师生健康打卡数据,各学院开课前一周准确掌握因疫情防控无法返校师生名单。若有无法按期返校的授课教师,应提前调整教学任务,确定无法调整的,由教师提交在线授课申请报研究生院审批。若教学班中有暂缓返校或返校后须隔离观察的学生,要求任课教师开展线上辅导或提供学习资源供学生自学,并做好学习指导与帮扶。若未返校学生人数超过教学班人数的50%,教师应开展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同步教学。学院应督促未返校学生提前办理课程请假手续,任课教师应精准掌握学生到课情况。
3、对于因疫情防控确不能按时返校参加缓考、补考的学生,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核实,由开课学院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补考或视考核情况组织在线补考(须提前将完备的在线补考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批),各学院应组织相关老师做好相关补考卷的出卷准备工作。
4、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中外合作办学班研究生外方教师授课课程和留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应根据上级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预案,具体方案分别由相关培养单位和国际教育学院制定实施。
三、实践教学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上级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合理安排研究生社会实践、专业实践等教学工作。
四、学位论文相关工作
请2018级及其他尚未毕业且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做好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盲审等相关工作的准备。
9月16日前,研究生向学院提交符合盲审要求的学位论文,学院完成研究生科技工作情况的审核。
9月20日前,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拟进入盲审环节的学位论文,研究生院进行学术论文不端检测。
请各学院全面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安全、平稳、有序。因后续疫情发展情况需要调整教学工作安排的,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8月19日